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

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

Key Laboratory of Carrying Capacity Assessment for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Key Laboratory of Carrying Capacity Assessment for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LabCCA) is sponsored and governed by the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relying on Chinese Academy of Natural Resources Economic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Institute of Geographic and Natural Resources Research. LabCCA has been focusing on the study of carrying capacity assessment, committing on solving the nexus between resource exploit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at various levels, and dedicating in providing full decision-support for natural resources management and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establishing to be one of the superior think tanks, by through shouldering the National Strategies, frontier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demands, and land 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practices.

All the opinions expressed here are those of the authors only, not necessary in representing the Ministry or the relying units. You are always welcome to contact us at the address below.


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以服务于国家战略、社会经济发展重大需求、自然资源管理实践为使命,聚焦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着力破解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复杂关系,致力于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核算、资产管理及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用途管制,空间规划与治理,能源矿产资源战略与规划等生态文明制度研究,努力打造成领域内优秀重点实验室及高端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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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2013年度)
作者:    发表时间:2013-10-28   审核:

 

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申请指南2013年度)

 

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下称实验室)隶属于国土资源部,是依托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建设、运行的科研实体。实验室以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关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战略与对策研究为主线,围绕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复杂关系,探寻面向新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解决之道。重点研究区域及国家层面土地、矿产、水等资源承载力,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关系,环境恢复与补偿等社会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创建相应的理论和技术方法体系。开展国土资源战略与规划研究,建立指标体系与评估方法,研究制定国土资源标准,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具有一定探索性、观点新颖和属于学科前沿或交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设立开放课题的目的,是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充分利用外脑,补充、丰富、细化实验室的主体研究内容与方向,同时起到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聚人才的作用。2013年度开放课题选题参照本指南,按《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包括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工矿企业等单位从事相关研究的科技人员,或经相关专家推荐,均可提出申请。

2.申请课题内容属于资源环境领域,符合本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申请者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积累。指南中的课题仅仅是提供了主要的研究方向(除特别说明研究题目不能更改者外),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和兴趣从中细化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

二、开放课题参考选题

2013年度开放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一般每项5万元人民币,拟资助2项)和一般资助课题(一般每项2万元人民币,拟资助10项)。题目的拟定主要考虑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实验室近期研究方向。对上一年度开放课题成绩特别优秀者,将直接委托项目以激励其继续研究。

(一)重点资助课题

1.国土空间优化开发的理论研究

2.新型城镇化与土地承载力研究

项目申请须明确范围,如西部地区、杭州湾等。

3.国土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二)一般资助课题

1.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与方法研究

2.资源环境承载力指标及规程研究

3.四大国际能源通道的生态承载力研究

4.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水资源承载力研究

5.和谐矿区建设和矿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6.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路径研究

7.生态型矿业发展路径及对策研究

8.西部地区地质灾害防治与预警标准化研究

9.城镇化进程中的地质环境风险研究

10.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

11.土地资源节约集约与提升土地承载力路径研究

12.基于社会生态学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

三、开放课题申请的评审与确认

根据《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实验室组织评审确定课题承担者,书面通知申请者并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双方签订合同书,申请人开展研究工作。

开放课题资助时间一般在12个月以内;对确有重要前景或重大进展的课题,可以连续资助,但需在完成前期研究工作、并经实验室评估同意方可延续。

四、开放课题的实施与结题

1.获资助后,申请人需按合同书完成研究工作。开放课题经费实行合同管理,开支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专用材料和燃料费、咨询劳务费等。申请人应遵守本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按要求汇报研究进展。开放课题结束时,实验室组织评审验收。申请人应按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进行归档。

2.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报告、专著、文章、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应注明“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CCAxxx)”。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申报奖励时还应将实验室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申请人所在单位为第一、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的,也记入在内)。实验室标注形式为:“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英文名为:Key Laboratory of Carrying Capacity Assessment for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Chinese Academy of Land and  Resource Economic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

五、申报时限要求及其他事项

1.申请人申报课题,应当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明确申报的课题名称、申报单位、研究的目的、主要内容、立项背景和依据、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及应用预期、经费预算、课题组人员及分工、课题进度计划等主要内容。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编制预算。

2.研究课题自本指南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11月30日接受申报,逾期不予受理。2014年元旦前后审查确认拟资助开放课题并通知申请人。

3.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实验室邮箱,邮件主题和申请书题目请注明“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单位”。截止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不接受当面提交申报材料。

4.申请人根据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在开放课题资助范围内提出申请。申请书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盖章方为有效。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5.课题研究要求以实证及调查为主要手段,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研究结论和建议具有可操作性。鼓励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基础研究。鼓励提出新问题,运用新方法,形成新认识,创造新成果。

6.开放课题一般要求在12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18个月。每项开放课题的经费为1-5万元人民币。研究课题取得高水平成果者可以连续申请并获得其他奖励。无故不按时完成的课题负责人,将在两年之内取消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资格。

7.课题承担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课题转包。开放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要求提交课题中期和结题简报。如果课题不能如期完成或继续进行,实验室有权中止提供经费。

8.课题研究成果归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所有,任何形式的成果表达均须标注或说明为“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

9.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

 

通信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邮政编码:065201

联系人:郑娟尔、席

电话:010-61592312,传真:010-61592117(实验室)

网址:www.canre.org.cn(重点实验室)

电邮: LabCCA[at]126.com

 

 

开放课题申请指南附件:

 

                        word文件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2013.doc

                        word文件实验室开放课题合同书2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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