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

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

Key Laboratory of Carrying Capacity Assessment for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Key Laboratory of Carrying Capacity Assessment for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LabCCA) is sponsored and governed by the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relying on Chinese Academy of Natural Resources Economic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Institute of Geographic and Natural Resources Research. LabCCA has been focusing on the study of carrying capacity assessment, committing on solving the nexus between resource exploit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at various levels, and dedicating in providing full decision-support for natural resources management and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establishing to be one of the superior think tanks, by through shouldering the National Strategies, frontier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demands, and land 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practices.

All the opinions expressed here are those of the authors only, not necessary in representing the Ministry or the relying units. You are always welcome to contact us at the address below.


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以服务于国家战略、社会经济发展重大需求、自然资源管理实践为使命,聚焦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着力破解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复杂关系,致力于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核算、资产管理及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用途管制,空间规划与治理,能源矿产资源战略与规划等生态文明制度研究,努力打造成领域内优秀重点实验室及高端智库。
重点实验室网站文章中发表的观点仅为作者个人所见,不足以代表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或自然资源部。
欢迎您访问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并随时联系。

重点实验室与浙江省自然资源等部门就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作者:段克    发表时间:2019-10-23   审核:

为了解全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工作推进和实施情况,总结各地创新实践,做好顶层设计研究,2019年10月16日,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浙江创新基地)在杭州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厅局,就区内流域、森林、耕地、海洋等要素的生态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会议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潘俊国二级巡视员主持,重点指出:浙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自2005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生态补偿机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浙江省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为全国补偿制度建设的“先行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农业与农村厅、水利厅、发展规划院、海洋、林业等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浙江省情况。

座谈会现场

流域生态补偿方面。2012年起浙皖两省正式实施新安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成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第一轮试点(2012—2014年)按中央资金每年3亿元、两省每年各1亿元,三年共计15亿元设立补偿资金。第二轮试点(2015—2017年)实现了补偿资金和水质考核标准“两提高”。中央资金总额维持不变,两省每年提高到各2亿元,三年共计21亿元,2017年千岛湖水质各项指标基本符合Ⅰ类水标准,出境断面水质继续保持Ⅰ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第三轮试点(2018—2020年)浙皖两省每年各出资2亿元,并探索多元化的补偿方式,推进杭州市与黄山市在园区、产业、人才、文化、旅游、论坛等方面加强合作。2017年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从2018年起,在省内流域上下游县(市、区)探索实施自主协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

森林生态补偿方面。浙江省2005年全面启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前后出台了《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15年间10次提高补偿标准,从2004年的8元每亩,提高到当前最低31元,最高40元每亩。市县依据财力进一步提高当地标准,宁波四明山区补偿标准已达150元每亩。此外,浙江省实施分类补偿,分档补助,依据“优质优价”的原则省对市县分三档补助。

耕地生态补偿方面。浙江省探索了一套既考量耕地数量又考虑耕地质量的耕地生态补偿制度。在27个县开展田长制试点,设立耕地保护补偿基金。将耕地保护补偿基金纳入财政预算,主要来源包括:上年度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收入的1%、上年度土地出让金收入的1%、省财政切块下达耕地保护补助资金以及各类涉农资金。

浙江省努力探索推进湿地生态补偿工作。2012年5月,省人大出台了《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要求“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17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的要求。下一步计划将湿地生态补偿纳入省绿色奖补政策。海洋生态修复方面。相关人员重点介绍了浙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状况,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和海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整治等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会上,调研组与各部门就相关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袁国华研究员认为:浙江省生态补偿工作起步早、覆盖广,又及时启动了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将丽水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试点等,不断践行并丰富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效显著,经验宝贵。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建议浙江省启动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按照“以资源养资源”的思路进一步拓宽生态修复补偿资金渠道来源,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生态建设资金保障机制。袁国华研究员介绍了当前国际上的一些最佳实践,重点介绍了美国、澳大利亚一些做法。

会后,调研组赴丽水市、温州市、台州市、舟山市和宁波市等实地了解生态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实践。重点实验室王世虎、席皛、苏子龙、段克参加座谈与调研。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友情链接----
    • 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

    •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 地址:北京市259信箱,101149

    • 电话:010-61595824,传真:010-61592117

    • Key Laboratory of Carrying Capacity Assessment for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 PO BOX 259,BEIJING 101149,CHINA

    • Tel:+86-10-61595824         Fax:010-61592117

邮箱 / mail box

Labcca@126.com